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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辅导讲义第六章(2)

发表时间:2012/1/17 13:12: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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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产申请的受理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通知中应告知债务人不得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不得进行任何有碍于公平清偿的行为,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

(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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