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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印花税和契税法14

发表时间:2012/12/29 14:16: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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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之一,为了帮助考生更加系统地复习备考,小编特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相关知识点,希望能给您的备考带来一定的帮助,顺利通过考试!

六、征收管理1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10日内。

(三)纳税地点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经典例题】下列各项中,符合契税有关规定的有( )。

A.以自有房屋作股投入本人经营的企业,免征契税

B.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房屋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

C.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所有权的,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D.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

E.符合减免税规定的纳税人,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生效3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提出减免税申报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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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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