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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预习重点(49)

发表时间:2011/11/14 13:21:4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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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您更好的学习资产评估师考试,全面了解2012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的相关重点,我们特地为您汇编了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三节 所有权

一、所有权概述

(一)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1.定义: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特征:完全物权、整体性、恒久性、弹力性(可以分离,通过支配权)

(二)所有权的权能

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注意】孳息

 
定义
例子
归属
辨析
天然孳息
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
果树所结果实
1.有约定按约定
2.一物之上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因该物产生的天然孳息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原物、孳息属于两个独立的物,(如:尚在母牛身体里的小牛不属于孳息)
法定孳息
依据一定法律关系而收取的孳息
租金
1.有约定按约定
2.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注意】占有不等于所有(如:a租给b,a所有,b占有)

【注意】处分包括法律处分(所有权消灭)和事实处分(改变所有物的性状)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系当中属于原物与孳息关系的有()

A.母鸡和所产的蛋

B.母牛和所产的小牛

C.空调所放出的冷气

D.羊和其身上的羊毛

E.房屋和房屋出租的租金

『正确答案』ABE

(三)所有权的取得

原始取得
先占
1.财产须为无主物,且须为动产。(如:捡贝壳)
2.性质:单方事实行为。
劳动生产、收益
劳动产品及孳息
征收
1.前提: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做法: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有权转归征收人——转移所有权
善意取得
无处分权人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添附
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合并在一起,形成一种不能分离的新财产,或分离在经济上不合理
没收
采取强制手段,剥夺违法犯罪分子的财产归国家所有
拾得遗失物
非基于占有人的意思且非基于他人行为而丧失占有之物。
继受取得
通过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处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包括:买卖合同、赠与、互易、继承、受遗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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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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