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4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教材相关重点,整理了2014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财务会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的备考有所帮助!!
货币资金及应收款项
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1)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
(2)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3)坏账的确认标准和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
(4)应收债权出售和融资的会计处理。
一、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
1.应收票据取得一般应按其面值入账。
2.应收票据的期末计价。
不带息应收票据期末仍然是面值。带息应收票据应于期末(即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和票面利率计提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3.到期不能收回应收票据,应将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
二、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应收账款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包括价款、增值税销项税额、代垫包装费和运杂费。
1.商业折扣与会计记录无关。
存在商业折扣时,商业折扣对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没有实质影响,企业应收账款入账金额按扣除商业折扣以后实际售价确认。
2.现金折扣与会计记录有关。
存在现金折扣时,现金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入账金额应按总价法核算。总价法是将未扣减现金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总价确认为应收账款,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计入财务费用。
【例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6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额的售价总额为20 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3月8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元。
[答疑编号30020101:针对该题提问]
【解析1】(按照含增值税额计算)
借:银行存款 20 000×1.17×90%-20 000×1.17×90%×2%=20 628.8
财务费用 20 000×1.17×90%×2%= 421.2
贷:应收账款 20 000×1.17×90%= 21 060
【解析2】(按照不含增值税额计算)
借:银行存款 20 000×1.17×90%-20 000×90%×2%=20 700
财务费用 20 000×90%×2%= 360
贷:应收账款 20 000×1.17×90%= 21 060
三、坏账及其核算
(一)坏账损失的确认
1.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够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还债务,以及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下列各种情况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中华考试网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2.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决定。
3.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
(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2)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照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3)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坏账准备。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规定并不意味着企业对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不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只是说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但如果有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关联方(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并且不准备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或无其他收回方式的,则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也可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坏账损失的核算
1.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只允许采用备抵法。
2.备抵法
包括的方法: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此外还可以采用个别认定法。每期期末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实际发生坏账时冲销坏账准备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3.计提坏账准备会计处理
"坏账准备"科目在期末时,如有余额,一定为贷方余额,并且等于本期估计坏账损失,即期末应收款项余额乘以估计坏帐百分比或根据确定的方法按各类账龄分别估计的坏账损失,各期估计坏账损失应同账面上原有的坏账准备进行比较,并调整"坏账准备" 科目使之与估计的本期坏账准备相符。
如果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以后又收回,则应按收回的数额,先编制"还原"会计分录,以恢复企业债权并冲回已转销的坏账准备数额
需要说明的是,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时,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后,剩余的应收账款,不应改变其账龄,仍应按原账龄加上本期应增加的账龄确定;在存在多笔应收账款、且各笔应收账款账龄不同的情况下,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应当逐笔认定收到的是哪一笔应收账款;如果确实无法认定的,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确定,剩余的应收账款的账龄按上述同一原则处理。
在采用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等方法的同时,能否采用个别认定法,应视同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某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与其他各项应收账款存在明显的差别(例如,债务单位所处的特定地区),导致该项应收账款如果按照与其他应收账款同样的方法计提坏帐准备,将无法真实地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可对该项应收账款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帐准备。在同一会计期间内运用个别认定法的应收账款应从用其他方法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中剔除。
四、应收债权出售和融资
(一)应收债权融资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
企业将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充分考虑交易的经济实质。对于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有关交易事项满足销售确认条件,如与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报酬实质上已经发生转移等,应按照出售应收债权处理,并确认相关损益。否则,应作为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的借款进行会计处理。
(二)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会计处理
1.在以应收债权取得质押借款的情况下
借:银行存款【企业应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按实际支付的手续费】
贷:短期借款【按银行贷款本金并考虑借款期限】
2.企业在收到客户偿还的款项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3.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偿付借入款项的本息时的会计处理,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关于借款的相关规定执行。
据债务单位的情况,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合理计提用于质押的应收债权的坏账准备。对于发生的与用于质押的应收债权相关的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坏账等,应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
(三)应收债权出售的会计处理
1.不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2.附追索权的应收债权出售的会计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应按本规定中关于对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会计处理原则执行。
(四)应收债权贴现的会计处理
如果附追索权,按照应收债权质押借款核算,如果不附追索权,则按照应收债权出售来核算
相关文章:
关注:2013注册资产评估师合格标准 注册资产评估师成绩查询 2013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真题
(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