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处罚的种类。
(1)人身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驱逐出境;
(2)财产罚:罚款、没收;
(3)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
(4)申诫法:警告。
2.行政处罚的设定。
| 法律的设定权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可以创设各种行政处罚,并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创设拥有专属权。 |
| 行政法规的设定权 | (1)可以创设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各种行政处罚; (2)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
| 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 | (1)可以创设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2)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
| 规章的设定权 | (1)只能创设一定数额的罚款和警告的处罚。 (2)国务院部委及直属机构制定的规章以及省级政府、省会城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1、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得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四)行政处罚的管辖
例题:行政处罚由下列县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A.违法行为人所在地
B.违法受害人所在地
C.违法结果发生地
D.违法行为发生地
答案:D
(五)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
(六)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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