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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资产评估师《经济法》考点题及答案(4)

发表时间:2016/8/23 14:20:3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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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2012年5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丙可以撤销该行为

C.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则买卖行为有效

E.丙催告甲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甲未予答复,表示追认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该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而非无效合同;乙超越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只有善意相对人才有撤销权,在本题中,丙不属于善意相对人,不能行使撤销权;被代理人甲有追认权。

单选题

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B.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C.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效力与无效民事行为一样,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D.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法律后果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属于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2)选项B: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3)选项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开始时无效;(4)选项D:如果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则具有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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