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内燃机试验
1、试验类别
(1)定型试验;投入批量生产前,检查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或改进要求。
(2)验收试验:检验产品是否达到合同以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
(3)抽查试验。
2、试验和检查项目:由各专业标准规定。如表10-5
1.负荷特性试验:转速一定时,内燃机性能(扭矩、燃料消耗量、排气温度)随负荷变化的关系。如图10-6
负荷特性能够直观地显示内燃机在不同负荷下运转的经济性及排气温度等参数,且比较容易测定,因此经常用来作为性能比较的依据。
从负荷特性曲线可以看出,内燃机的最低燃油消耗率越小,经济性越好;油耗曲线变化越平坦,表示在较宽广的负荷范围内越能保持良好的经济性,这对负荷变化较大的车用发动机尤为重要。
2.速度特性试验:油量保持不变时内燃机性能(扭矩、燃料消耗量、功率、排气温度等)随转速变化的规律。如图10-7
当油量控制机构在标定位置时,测得的特性为全负荷速度特性,也称为外特性。外特性反映了内燃机所达到的最高性能,确定了最大功率、最大扭矩以及相应的转速,因而是内燃机出厂时必须提供的特性。
第四节 压力容器、锅炉的检验及试验
一、压力容器质量检验
对在用压力容器检验分为常规检验与缺陷评定两类。
常规检验用于缺陷不严重的在用压力容器;缺陷评定主要针对埋藏缺陷与几何缺陷,操作执行有一定的难度。
(一)外部检查
运行中的在线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容器本体以及接头部位的裂纹、过热、变形、泄漏;表面的腐蚀、保温层的破损;有无异常振动;支撑是否稳固;安全备件状况等。
由检验单位有资格的压力容器检验员或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试验单位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
(二)内外部检查
1.首次内外部检验:投入试验一段时间后进行。由检验单位有资格的压力容器检验员进行。重点是:检验设计、制造和安装质量;检验安全附件、仪表及连接件、紧固件的可靠性;验证容器在运行条件下的适应性,并确定检验周期。检验应由检验单位有资格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液化气槽车不得超过1年,其他容器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4年。
2.定期内外部检验:由检验单位有资格的压力容器检验员进行。重点是:检验容器经使用后技术及安全状况有无变化,如有无新缺陷产生、原缺陷有无扩展、有无腐蚀及材质劣化现象发生等。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隔 6 年至少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每隔3年至少检验一次。
(三)耐压试验
耐压试验是压力容器停机检验时,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气压试验。主要用来检验容器的整体承载能力,还可发现一些潜在的危险缺陷,有时还可以起到降低缺陷疲劳扩展速率的作用。对固定式压力容器,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每6年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四)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
安全等级技术资料缺陷情况检验结论
一级齐全设计制造质量符合要求,无缺陷
二级齐全不危及使用安全
三级不够齐全可在法定检验周期中安全使用
四级不齐全不能保证在法定检验周期中安全使用必须监控
五级 严重、危及使用安全判废
判断依据:出厂资料是否齐全、设计制造质量是否符合法规与标准、是否存在缺陷以及严重程度、根据检验报告结论可否使用。上述缺陷,只要具备其中一项,即可判定安全等级。
二、锅炉质量检验
锅炉质量检验是按照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对锅炉在设计、制造、安装、运行、修理、改造各个环节中的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做出鉴定性的结论。
锅炉检验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弥补缺陷,延长使用寿命;及时发现、监护或消除事故隐患,保证连续安全运行;
减少损失,保证经济运行。
新设计的锅炉要对结构、强度、制造工艺及加工尺寸、质量和技术资料等进行审查。
安装时,要对焊接、胀接质量,锅筒、集箱、构架、炉墙是否符合图纸和规定要求以及安全附件是否齐全进行检验。
通常所谓锅炉检验是指对运行情况下的锅炉进行检验。
锅炉安全技术检察规程要求进行外部检验和内外部检验。
外部检验在运行状况下,由司炉和管理人员进行,每年至少一次。
主要内容是:安全附件、仪表和保护装置是否灵敏;人孔、手孔、法兰等结合面是否密封;辅助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可见部位受热面是否有变形、严重结焦及结渣等。
内外部检验是锅炉停止运行时对锅炉内外部进行的全面检查。按照规程要求,每两年进行一次。
移装或停运一年以上的锅炉投入运行前、发生重大事故后、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对锅炉的安全性有怀疑时,均应进行内外部检验。
水冷壁、过热器及再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受热面的内外部腐蚀,省煤器受热面的磨损,锅筒缺陷的检验是重要内容。
表10-6 锅炉受热面的主要腐蚀部位及腐蚀类型
部件名称易发生腐蚀的部位腐蚀类型
水冷壁烟气侧高温腐蚀
管内水、汽侧垢下腐蚀、氧腐蚀
过热器及再热器烟气侧高温腐蚀
管内水蒸汽侧氧化腐蚀
省煤器烟气侧外壁腐蚀
管内水侧氧腐蚀、CO2腐蚀等
空气预热器 堵灰低温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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