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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预习重点(58)

发表时间:2011/11/16 13:26:3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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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预习重点(58)

二、抵押权

(一)抵押权的概念及特征

1.定义: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 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以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2.特点:

(1)标的物为特定财产。抵押财产须为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或有权处分的作为担保的特定的财产。

(2)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区别于质权、留置权等其他担保物权的标志。因此抵押权不能采用移转占有的公示方法,须采用登记或其他方法进行公示。

(二)抵押财产的范围

可以抵押
(选择题)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中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特殊条款 (1)城市: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地随房走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房随地走
抵押人未依照前述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2)乡镇: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只能地随房走

【例题·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权利中,可以作为抵押标的的是( )。

A.应收账款  B.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C.债券  D.建设用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B、C属于质押的范围,不能用于抵押。

【例题·单选题】(2009年单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权利中,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是( )。

A.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B.汇票

C.应收账款 D.以拍卖方式取得的荒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B、C设定的是质权,不能设定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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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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