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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章节学习重点:物权法律制度(4)
考点六 质权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并以其所持有的某上市公司的股权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质权设立的时间是()。
A.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之日(非上市公司)
D.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上市公司)
『正确答案』D
【例题·单选题】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由乙将自己的钻戒出质给甲,但其后乙并未将钻戒如约交付给甲,而是把该钻戒卖给了丙。丙取得钻戒后,与甲因该钻戒权利归属发生纠纷。根据《物权法》与《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钻戒权利归属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不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因为该钻戒已质押给甲
B.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但甲可依其质权向丙追偿
C.丙能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甲不能向丙要求返还该钻戒
D.丙能否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取决于甲同意与否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乙并未向甲交付钻戒,因此质权并未设立,而乙将钻戒卖给丙,丙取得了钻戒有权,甲不能要求返还该钻戒。
考点七 留置权
【例题·单选题】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
B.企业之间留置的需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C.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是基于合法关系取得的
D.动产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动产与债权人的债权具有牵连关系,即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例题·单选题】王某向赵某借款10万元,以其卡车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将该卡车送到甲修理厂修理。修理完毕,王某因无支付1万元维修费,该卡车被甲修理厂留置。后王某欠赵某的借款到期,赵某要求对该卡车行使抵押权,甲修理厂以王某欠修理费为由拒绝,双方发生争议。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如何处理该争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修理厂应同意赵某对该卡车行使抵押权,所欠修理费只能向王某要求清偿
B.赵某应向甲修理厂支付修理费,之后甲修理厂向赵某交付该卡车
C.如果经甲修理厂催告,王某两个月后仍不支付修理费,甲修理厂有权行使留置权,所得价款偿付修理费后,剩余部分赵某有优先受偿权
D.甲修理厂应将该卡车交给赵某先行使抵押权,所得价款偿付借款后,剩余部分甲修理厂有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D: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2)选项B:法律未规定抵押权人应当代债务人清偿留置权人的债权。
考点八 综合演练
【例题·综合题】(2009)2008年4月1日,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A公司承租B公司的M设备,租期1年。2008年8月10日,A公司由于缺乏流动资金,与C公司签订了出售M设备的买卖合同。C公司在支付合理价款后,拉走M设备。
2008年11月1日,A公司与甲银行签订了本金为5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的借款合同;同日,A公司以其价值40万元的厂房作抵押与甲银行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D公司作为A公司的保证人与甲银行签订了书面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和抵押合同中均未约定保证责任范围。2008年11月5日,A公司与甲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
2008年12月10日,A公司从E公司处购买原材料,约定于2009年3月1日付款。为了担保货款支付,A公司将其拥有的一块国有土地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抵押给E公司,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09年2月1日,A公司在该块抵押的建设用地上开始新建办公楼。
租赁合同到期后,A公司未按约定将M设备返还给B公司。B公司得知M设备在C公司处后,要求C公司归还M设备,遭到拒绝。
问题:
1.B公司是否有权要求C公司归还M设备?并说明理由。
2.甲银行何时取得A公司厂房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3.假设借款合同到期,A公司未归还甲银行贷款本息,甲银行应如何实现其权利?
4.A公司在抵押的建设用地上新建的办公楼是否属于抵押物?并说明理由。
5.假设A公司到期未向E公司支付货款,E公司应如何实现其抵押权?
『正确答案』1.B公司不能要求C公司归还M设备。根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本题中,A公司对于B公司的设备无权处分,但是C公司是支付对价的善意第三人,所以此时构成善意取得制度,C公司取得设备的所有权,B公司不能要求返还。
2.2008年11月5日,甲银行取得抵押权。根据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四种财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3.甲银行应当先就债务人A公司的抵押物优先受偿,不足的再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另外,保证合同中未约定担保责任范围,则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4.A公司在抵押的建设用地上新建的办公楼不属于抵押物。根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5.E公司应当将国有土地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与新增的建筑物一并处分,但是只能就国有土地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的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不能就新增建筑物的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根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例题·综合题】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可以眺望海边风景的最后一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要约发出后第10 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登记。第21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丙支付了全部房款,双方办理了产权登记。第25日,甲又与不知情的丁签订了买卖合同。第26日,该别墅被意外焚毁。甲企业曾经与相邻的土地上的使用权人戊公司签订过合同,约定戊不得在其土地上修建楼房,以此保证别墅区的风景眺望,甲企业因此每年向戊公司支付2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之间的买卖别墅的合同是否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2)案例中别墅的所有权人是谁?说明理由。
(3)甲企业与戊公司之间签订合同后形成何种法律关系?在甲企业出卖了别墅后,这种法律关系有何变化?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甲、乙之间买卖别墅的合同不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本案中,别墅的所有权人为丙。因为本案买卖的标的为不动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的,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丙因为办理了登记而享有了别墅的所有权。甲、乙之间未办理登记,因此乙没有取得该别墅的所有权,丁因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之一(转让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已经登记,而丁未与甲办理登记),因而也不能取得别墅的所有权。
(3)甲企业与戊公司之间的合同为甲企业设定了地役权,但因为地役权具有随附性,不是独立的物权,随附于需役地,随着需役地的权利状况变动而变动。由于甲企业出售了全部的别墅,需役地随之全部发生转移,因此地役权也随之转移,甲不再享有地役权,转而由丙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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