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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考点精讲(143)

发表时间:2011/12/12 15:41:3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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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考点精讲(143)

六、起征点和减税、免税

1.起征点

对于经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个人,营业税规定了起征点。

(1)按期: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2.免征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7)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除上述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七、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及纳税期限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提示】上述预收款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针对的是: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提供建筑业和租赁业劳务四种情况。

2.纳税地点:营业税纳税地点原则上采取属地征收方法。

3.纳税期限: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第四节 所得税法

一、企业所得税法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无限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例题·单选题】(2005)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从2000年1月1日起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A.国有企业

B.集体企业

C.联营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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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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