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您更好的学习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全面了解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的相关重点,我们特地为您汇编了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六节 版权评估
一、版权的基本概念
版权是指文学、艺术作品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照法律规定对这些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最新的《著作权法》是于2001年12月1日起实施的。
(一)版权中的经济权利
1.作品的版权包括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2.评估要考虑的是经济权利,指的是能够给版权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权利
3.版权的12种经济权利:
⑴复制权
⑵发行权:计算机软件中的程序本身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⑶出租权 ⑷展览权 ⑸表演权 ⑹放映权 ⑺广播权 ⑻信息网络传播权
⑼摄制权 ⑽改编权 ⑾翻译权 ⑿汇编权,这四项工作形成的作品,版权由完成相应工作者所有。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复制、发行等,但是无权单独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必须得到原作品权利人的许可。
同时规定版权人享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版权的保护期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单位作品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50年。
3.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属于自然人所有的,同上,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的,保护期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4.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50年。
二、版权的特征
(一)自动保护的原则
著作权和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不是版权产生的前提,但是有一个法律的初步证据
(二)权利的多样性
12中经济权利
(三)法律特征
版权是自动获取的权利,但是同时受保护期等限制
第七节 商誉的评估
一、商誉及其特点
㈡商誉的特点:
1.商誉不能离开企业而单独存在,不能与企业可确指的资产分开出售。
2.商誉是多项因素作用形成的结果,但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不能以任何方法单独计价。
3.商誉本身不是一项单独的、能产生收益的无形资产,而只是超过企业可确指的各单项资产价值之和的价值。
4.商誉是企业长期积累起来的一项价值。
三、商誉评估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不是所有企业都有商誉,商誉只存在于那些长期具有超额收益的少数企业之中。一个企业在同类型企业中超额收益越高,商誉评估值越大。
2.商誉评估必须坚持预期原则。企业是否拥有超额收益是判断企业有无商誉和商誉大小的标志。
3.商誉价值形成既然是建立在企业预期超额收益基础之上,那么,商誉评估值高低与企业中为形成商誉投入的费用和劳务没有直接联系,因此,商誉评估不能采用投入费用累加的方法进行。
4.商誉是由众多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但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不能够单独计量的特征,决定了商誉评估也不能采用市场类比的方法进行
5.企业负债与否、负债规模大小与企业商誉没有直接关系。
从财务学原理分析,企业负债不影响资产收益率,而影响投资者收益率,即资本金收益率。资本金收益率与资产收益率的关系可以表述为:
资本金收益率=资产收益率/(1-资产负债率)
在资产收益率一定且超过负债资金成本的条件下,增大负债比率,可以增加资本金收益率,并不直接影响资产收益率。
商誉评估值取决于预期资产收益率,而非资本金收益率。当然,资产负债率应保持一定的限度,负债比例增大会增大企业风险,最终会对资产收益率产生影响。这在商誉评估时应有所考虑,但不能因此得出负债企业就没有商誉的结论。
6.商誉与商标是有区别的,反映两个不同的价值内涵。
(1)商标是产品的标志,而商誉则是企业整体声誉的体现。
(2)商誉作为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与企业及其超额获利能力结合在一起的,不能够脱离企业而单独存在。商标则是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可以在原组织继续存在的同时,转让给另一个组织。
(3)商标可以转让其所有权,也可以转让其使用权。而商誉只有随企业行为的发生实现其转移或转让,没有所有权与使用权之分。
相关文章: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