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拾得遗失物的处理规则 |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
| ①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③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④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⑤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⑥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
|
| 参照处理规则 |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 |
2.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买卖合同、赠与、互易、继承、受遗赠和其他合法原因。
(四)所有权的行使和消灭
1.所有权的行使,是指所有权人依照法律规定实现所有权各项权能的行为。
(1)所有权人直接行使。
(2)所有权人授权他人行使。
2.所有权的消灭,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财产所有人丧失了所有权。
(1)所有权客体灭失。
(2)所有权主体消灭。
(3)所有权被依法转让。
(4)所有权被抛弃。
(5)所有权被依法强制消灭。
(五)征收征用制度
二、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1.国家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是指以国家的名义享有的所有权,即国家对国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1)国家所有权具有主体的唯一性和统一性的特征。国家所有权的主体为国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
(2)我国国家所有权的客体既包括了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也包括了各类动产和不动产。
专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不适用善意取得。①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②无线电频谱资源。③国防资产。
(3)国家所有权取得方式,除了可以通过积累和交易的方式取得外,还可以通过税收、没收、赎买、征收、罚款等方式取得。
2.集体所有权
集体所有权是指集体组织及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对集体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私人所有权
私人所有权是指私人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财产的权利。
相关文章: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