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考点精讲(124)

发表时间:2011/12/7 14:59:3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您更好的学习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全面了解2012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的相关重点,我们特地为您汇编了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考点精讲(124)

第七节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违约责任的特征:

1.违约责任以有效合同为前提。

2.违约责任以违反合同义务为要件。

3.违约责任可由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

4.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赔偿责任:以补偿守约方的损失为标准,贯彻损益相当的原则。

【注意】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违约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
与合同的关系
合同关系是基础
先合同责任
责任形式
违约金、损害赔偿、实际履行、修补替换、定金等
损害赔偿
责任的形成
约定
法定

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违约行为客观存在

(二)抗辩事由不能成立

并不是所有违约行为都导致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依法行使抗辩权。

因依法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而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未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的方式

支付价款 用于买方未向卖方支付价款的违约行为。还可以同时要求买方支付逾期利息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
继续履行合同 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对标的物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和降价 质量问题
赔偿损失 1.概念: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范围: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可得利益)。当事人为了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也应当由违约方承担,但是若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而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扩大的损失就不能要求违约方赔偿。
3.原则:
(1)完全赔偿原则
(2)赔偿限制原则: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3)经营欺诈惩罚赔偿规则: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
支付违约金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注意】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新增)
2.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3. 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

A.继续履行

B.采取补救措施

C.支付违约金

D.赔偿损失

E.中止履行

『正确答案』ABCD

四、其他违约责任

1.通知义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2.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文章:

2012年资产评估师考试建筑工程评估考点辅导汇总(一)

2012年资产评估师考试建筑工程评估考点辅导汇总(二)

关注:资产评估师报考条件 资产评估师成绩查询 考试用书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