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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考点精讲(113)

发表时间:2011/12/5 15:39:5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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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考点精讲(113)

四、合同的成立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确定。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约定签订地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按约定地;没约定,按照最后签字地)

5.实际履行原则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例题·单选题】2009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A.2009年4月30日

B.2009年5月3日

C.2009年5月8日

D.2009年5月9日

『正确答案』B

五、合同的格式条款

1.法定要求: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注意】无效合同的情况见教材338页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格式条款的有()。

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格式条款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

D.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E.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

『正确答案』BCDE

【例题·单选题】根据《合同法》,有关格式条款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条款

B.对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条款提供方的理解予以解释

C.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D.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条款中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正确答案』D

六、缔约过失责任

1.定义: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因有过错而违反了缔约过程中的先合同义务,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时,应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2.情形:(选择题)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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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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