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资产评估》第四章机器设备评估的串讲知识,希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第三节 市场法在机器设备评估中的应用
一、比较因素
一般来讲,设备的比较因素可分为四大类,即个别因素、交易因素、地域因素、时间因素四大类。
(一)个别因素
设备的个别因素一般指反映设备在结构、形状、尺寸、性能、生产能力、安装、质量、经济性等方面差异的因素。不同的设备,差异因素也不同。在评估中,常用于描述机器设备的指标一般包括:
1.名称;
2.型号规格;
3.生产能力;
4.制造厂家;
5.技术指标;
6.附件;
7.设备的出厂日期;
8.役龄;
9.安装方式;
10.实体状态。
(二)交易因素
设备的交易因素是指交易的动机、背景对价格的影响,不同的交易动机和交易背景都会对设备的出售价格产生影响。交易数量也是影响设备售价的一个重要因素,大批的购买价格一般要低于单台购买。
(三)时间因素
不同交易时间的市场供求关系、物价水平等都会不同,评估人中应选择与评估基准日最接近的交易案例,并对参照物的时间影响因素做出调整。
(四)地域因素
由于不同地区市场供求条件等因素的同,设备的交易价格也受到影响,评估参照物应尽可能与评估对象在同一地区。如评估对象与参照物存在地区差异,则需要做出调整。
二、运用市场法评估机器设备的具体方法
(一)直接匹配法
公式中: V--评估值;
V′--参照物的市场价值;
△ⅰ --差异调整。
[例 4-15]在评估一辆轿车时,评估师从市场上获得的市场参照物在型号、购置年月、行驶里程、发动机、底盘及各主要系统的状况基本相同。区别之处在于:
(1)参照物的右前大灯破损需要更换,更换费用约200元;
(2)被评估车辆后加装CD音响一套,价值1200元。若该参照物的市场售价为72000元,则:
V= V′± △ⅰ
=72000+200+1200
=73400(元)
使用直接比较法的前提是评估对象与市场参照物基本相同,需要调整的项目较大,差异不大,并且差异对价值的影响可以直接确定。如果差异较大,则无法使用直接比较法。
(二)因素调整法
[例 4-16]使用市场比较法对某车床进行评估。
1.评估人员首先对被评估对象进行鉴定,基本情况如下:
设备名称:普通车床
规格型号: CA6140×1500
制造三家: A机床厂
出厂日期: 1996年2月
投入使用时间: 1996年2月
安装方式:未安装
附件:齐全(包括:仿形车削装置、后刀架、快速换刀架、快速移动机构)
实体状态:评估人员通过对车床的传动系统、导轨、进给箱、溜板箱、刀架、尾座等部位进行检查、打分,确定其综合分值为 6.1分。
2.评估人员对二手设备市场进行调研,确定与被评估对象较接近的三个市场参照物,如表面4-20。
表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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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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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物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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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物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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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物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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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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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车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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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车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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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车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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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车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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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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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614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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