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精华知识:宅基地使用权

发表时间:2016/10/31 14:40:0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宅基地使用权

1.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1)是农村居民特有的权利,即农民集体的成员才有资格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2)该权利是农村居民以“户”的名义取得的权利;

(3)该权利可以继承。

本知识点可出选择题。

2.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2016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

2016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培训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