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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资产评估师考试资产评估重点预习资料(42)

发表时间:2011/11/14 12:02: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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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您更好的学习资产评估师考试,全面了解2012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的相关重点,我们特地为您汇编了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股权投资的评估

下面的虽然是文字性内容,但是可以和收益法等方法结合考综合题目,近几年每年都有一个此类题目,所以记住以下各种情况下的评估方法和计算方法

㈠非控股型股权投资(少数股权)评估

1.对于非控股型股权投资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收益确定】。

⑴对于合同、协议明确约定了投资报酬的长期投资,可将按规定应获得的收益折为现值,作为评估值。

⑵对到期收回资产的实物投资情况,可按约定或预测出的收益折为现值,再加上到期收回资产的现值,计算评估值。

⑶对于不是直接获取资金收入,而是取得某种权利或其他间接经济效益的,可通过了解分析,测算相应的经济效益,折现计值。

⑷对于明显没有经济利益,也不能形成任何经济权利的投资则按零价值计算。

2.在未来收益难以确定时

⑴采用重置价值法进行评估。

即通过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评估,确定净资产数额,再根据投资方所占的份额确定评估值。

⑵如果进行该项投资的期限较短,价值变化不大,被投资企业资产账实相符

可根据核实后的被投资企业资产负债表上净资产数额,再根据投资方所占的份额确定评估值。

注意:不论采用什么方法评估非控股型股权投资,都应考虑少数股权因素可能会对评估值产生的影响。

㈡控股型股权投资评估

1.评估思路

⑴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后再测算股权投资的价值。

⑵整体评估应该以收益法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单独采用市场法。

⑶对被投资企业整体评估,基准日与投资方的评估基准日相同。

2.不能够将被投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与投资方合并,而应该单独评估股权投资的价值,并记录在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之下。

3.评估人员评估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应当在适当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资产评估人员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是否考虑了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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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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