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
债务人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账款(公允价值)
营业外收入(倒挤)
债权人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公允价值)
营业外支出(倒挤)
贷:应收账款
5、债务重组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
债务人应当依次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规定处理。
债权人应当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规定处理。
(1)清偿顺序:
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债务条件;
(2)债权人收到多项非现金资产时,应按各自公允价值所占比例计算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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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借款费用
一、借款费用概述
1、内容:(1)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
(2)因借款而发生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3)因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
(4)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2、处理方法: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
(1)企业因专门借款以及占用的一般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和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2)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应当于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属于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应根据其发生额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
(一)借款费用化的范围
1、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
2、专门借款和占用的一般借款
3、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
(二)开始资本化的条件
1.开始资本化
只有在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这里的资产支出只包括①支付货币资金;②转移非现金资产;③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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