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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经济法》复习指导:股份有限公司(7)

发表时间:2010/1/14 14:24:4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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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l/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份有限公司中监事的任期以及监事会的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同。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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