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的知识点冲刺辅导,希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考点6】行政许可制度
1.定义: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前提)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前提),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要式)等形式,依法赋予(体现授益性)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和资格的行政行为。
2.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①相对人能够自主决定的;
②市场竞争机制有效调节的;
③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
④行政机关事后监督能够解决的。
3.行政许可的设定:法律(可以认可各类)--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注意1:上位法设定的,下位法只能作出具体规定。
注意2:法律、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4.程序: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以外,行政机关应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5.听证: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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