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的知识点冲刺辅导,希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考点1】法的渊源
1.制定法:通常以条文形式表现出来。
2.判例:法院对于诉讼案件所作判决之成例。在我国,判例不是法的渊源。
3.习惯法:经有权的国家机关以一定方式认可,赋予其法律规范效力的习惯和惯例。
4.学说和法理
【考点2】经济法的理解
1.调整对象: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2.特征:(1)经济性(2)社会本位性(3)规制性(4)综合性
3.地位:独立的法律部门
4.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和客体
【考点3】法人制度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自身性质的限制(如: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受抚养权、抚养义务)
(2)法律、法规的限制。法人的民事活动范围受到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限制(如:限制经营)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
(2)法人的行为能力通常是由法人的机关或法人机关委托的代理人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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