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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功能价值类比法
(1)生产能力比例法
数学表达式一般表述为:被评估资产评估价值/参照物成交价格=被评估资产生产能力/参照物生产能力
所以:被评估资产评估价值
=参照物成交价格×被评估资产生产能力/参照物生产能力
(2)资产价值与其功能呈指数关系的情况,通常被称作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法
数学表达式一般表述为:
3.价格指数法(参见下面的内容)
4.成新率因素(KP38页,成新率价格调整法)
资产评估价值=参照物成交价格×评估对象成新率/参照物成新率
资产的成新率=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资产的已使用年限+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
㈤直接比较法使用频率高的方法(KP39-43页)
方法一:市场售价类比法
1.分析影响参照物和评估对象价值不同的因素(主要因素有):
⑴时间(交易日期)因素(KP36-37.40、98-100、175)
⑵容积率因素 (KP176页)
⑶交易情况因素(KP40、175页)
⑷土地使用年限因素(KP41.177页)
⑸区域因素(KP41页)
⑹个别因素(包含功能、实体特征和质量等)(KP133页实体状态因素)
2.各个因素修正系数的确定:
在这方面,语言的理解不同就会导致对系数的计算结果的差异,下面归纳出一般的方法和技巧。大家考试以此为准。
(1)时间因素(就是物价因素,实质上这和成本法中的物价指数调整法基本相似)
注意:“平均每月或者每年价格上涨X%”和“每月或者每年价格上涨X%”两种说法使得时间因素对调整因素的影响的不同
说法一:当说明是“平均每月或者每年价格上涨X%”
评估对象的价值/参照物的价值=100(1+X%×n)/100
说法二:当说明是“每月或者每年价格上涨X%”
评估对象的价值/参照物的价值=100(1+X%)^n/100
说法三:当说明是“从参照物交易日到评估基准日价格上涨X%”
评估对象的价值/参照物的价值=100(1+X%)/100
说法四:价格指数法告诉物价变化情况
①物价指数法的有关定义:
Ⅰ、定基物价指数:
是以固定时期为基期的指数,通常用百分比来表示。以100%为基础,当物价指数大于100%,表明物价上涨;物价指数在100%以下,表明物价下跌。例如某类设备的定基物价指数计算过程如下,经过统计得到了第二列的该类设备的市价平均价格。实际运用中往往省略百分号。表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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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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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类设备实际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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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基物价指数
=当年实际物价/基年物价 |
定基价格变动指数
=(当年实际物价-基年物价)/基年物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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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基年)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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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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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51.5
|
103%=51.5/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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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5-50)/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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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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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3/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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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50)/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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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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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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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54/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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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50)/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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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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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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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5/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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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50)/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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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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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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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6/50*100%
|
12%=(56-50)/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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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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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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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57.5/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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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7.5-50)/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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