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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考点精讲(114)

发表时间:2011/12/5 15:39:5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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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考点精讲(114)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有效的合同

(一)有效合同的概念

有效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合同。

【注意】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和有效是不同的概念。

1.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则上自成立时生效。

2.效力待定、无效和可撤销的合同,虽然成立了但是并不一定发生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有效条件

1.当事人符合法律要求的资格。

(1)自然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签订纯粹获利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签订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2)法人:具有法人资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的要求。

(三)合同生效的期限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2.附条件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3)特殊: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3.附期限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解释】一定会到的是“期限”,不一定会成就的是“条件”。

【例题·多选题】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协议规定:如果甲在三个月内与丙结婚,将租用乙的两居室。这一民事行为()。

A.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合同已成立

D.合同已生效

E.是无效合同

『正确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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