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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复习精讲12

发表时间:2014/6/11 14:13: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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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1.注册资本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2)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出资。

【链接】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允许分期出资。

2.股东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记忆)

【注意】该规定只适用于自然人,不适用于法人。

3.组织机构:不设股东会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人格否认

【例题·单选题】(2010年)根据《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自然人投资设立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C.一个自然人最多只能投资设立两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正确答案』D

【例题·单选题】(2007年)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单独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P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甲公司如果不能证明( ),则其对P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A.P公司的财产属于甲公司

B.P公司的债务存在担保

C.P公司的债务获得清偿

D.P公司的财产独立于甲公司的财产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六、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1.股东会: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行使股东会职权:

(1)部分职权由董事会行使

(2)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记忆)

(3)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董事会

(1)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

【链接】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中,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链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3)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4)任期: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同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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