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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交税费
(一)应交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1)科目设置: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
(2)一般购销业务处理:
进项税额: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销项税额: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教材P189例7-2
(3)免税产品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规定,对于购入的免税农业产品、收购废旧物资等可以按买价(或收购金额)的一定比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销项税中抵扣。会计处理与进项税额处理相同。
(4)视同销售。按税法规定,计算增值税销项税,按期交纳增值税。
教材P191例7-4
(5)不予抵扣项目的会计处理。
2、小规模纳税人
(1)科目设置: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2)购进货物时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计入购货成本: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3)销售收入按不含税价格计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例:某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一批商品,含税价格为450500元,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6%,所作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450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50500/(1+6%))42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425000*6%)25500
(二)应交消费税(价内税)
1、产品销售的会计核算
企业销售产品缴纳的消费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按规定应缴的消费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待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销售时,不需要再缴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待用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生产出应纳消费税的产品销售时,再缴纳消费税。
P195例7-8
(三)应交营业税
1、企业按规定应该缴纳的营业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核算。
2、企业销售不动产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交营业税,通过“营业外支出”核算。
(四)其他应交税费
“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或有关成本科目进行核算。
七、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包括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其他应付、暂收款项。设置“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第二节 长期负债
一、长期借款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借入长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二)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长期借款进行后续计量。
二、应付债券
(一)应付债券发行
2011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报考指南 2011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模拟试题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