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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资产评估精讲辅导第九章3

发表时间:2012/7/10 10:38:4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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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资产评估第九章 流动资产评估的知识点精讲辅导,希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第三节 现金和银行存款、应收账项及其他流动资产的评估

一、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评估

1.对现金的评估:

对现金进行盘点,并与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总账核对,实现账实相符;

2.对各项银行存款的评估:

对各项银行存款进行清查确认,核实各项银行存款的实有数额;以核实后的实有额作为评估值。

如有外币存款,应按评估基准日的汇率折算成等值人民币。

二、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评估

1.评估思路:

(1)清查核实应收账款数额(这里主要说明应收账款评估,预付款项评估可比照进行)

(2)判断估计可能的坏账损失。

2.应收账款评估值的基本公式为

应收账款评估价值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已确定的坏账损失-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与费用 (9-12)

3.具体评估步骤

(1)确定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具体而言,就是核对企业有多少的应收账款(注意这里并不扣除坏帐准备,准确的说应该是应收账款科目的账面余额分析获得),具体核对方法及其注意事项和会计、审计中讲授的方法基本上是一致的。

注意:本步骤中只要有欠款没有收回都计算在内,不论以后是否能够收回。

(2)确认已发生的坏账损失(防止会计上确认的坏帐有错误)

已发生的坏账损失是指评估时债务人已经死亡或破产倒闭,以及有证明证实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3)确定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

不是以会计确认的坏帐为准,而是对应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进行判断,一般可以根据企业与债务人的业务往来和债务人的信用情况将应收账款分为几类,并按分类情况估计应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

4.预计坏账损失定量分析的方法(注意:都是以历史的数据为基础分析的)

(1)坏账比例法

①特点:

根据被评估企业前若干年(一般为3~5年)的实际坏账损失额与其应收账款发生额的比例确定。确定坏账损失比率时,还应该分析其特殊原因造成的坏账损失,这部分坏账损失产生的坏账比率有其特殊性,不能直接作为未来预计损失计算的依据。

②计算公式为:

坏账比例=评估前若干年发生的坏账数额/评估前若干年应收账款余额×100%

③适用条件:

如果一个企业的应收项目如多年未清理,账面找不到处理坏账的数额,也就无法推算出坏账损失率,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采用这种方法。

三、应收票据的评估

1.不带息票据的评估

对不带息票据,其评估值即是其票面金额。

注意:严格来说,应该是票面面额的折现值,但是由于票据的期限比较短,所以忽略了货币的时间价值。

2.带息票据的评估

应收票据评估可采取下列两种方法:

(1)按本金加利息确定(这运用的是单利而不是复利)

计算公式为:

应收票据评估值=本金×(1+利息率×到评估基准日实际时间长短) (9-14)

(2)按应收票据的贴现值计算。

①思路:

指对企业拥有的尚未到期的票据,按评估基准日到银行可获得的贴现值计算确定评估值。

②计算公式为:

应收票据评估值=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期

3.到期尚未能收回应收票据应该视作应收账款评估。

四、待摊费用和预付费用的评估

1.待摊费用的评估

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将其包含在"1年内到期的流动资产"的资产负债表的项目中。

对于待摊费用的评估,原则上应按其形成的具体资产价值来确定。

2.预付费用的评估

预付费用的评估依据其未来可产生效益的时间。只有在评估基准日以后仍将发挥作用的预付费用,才是评估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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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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