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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章节学习重点:票据法律制度(3)
考点四 本票和支票
【例题26·多选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货开出支票支付货款,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出票地属于支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
B.支票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C.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D.支票持票人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
E.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1)支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不包括出票地,出票地是支票的相对应记载事项。因此选项A错误;(2)支票持票人应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因此选项D错误。(3)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例题27·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支票必须记载事项的有()。
A.付款人名称
B.确定的金额
C.付款地
D.付款日期
E.出票人签章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支票绝对应记载的事项有:(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例题28·多选题】本票上未记载下列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
A.出票日期
B.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C.付款地
D.出票地
E.收款人名称
『正确答案』ABE
『答案解析』根据我国《票据法》第76条的规定,本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1)表明“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例题29·单选题】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法律后果是()。
A.收款人认可的,该记载有效
B.记载无效,票据依然有效
C.因该记载支票归于无效
D.该记载处应加盖财务章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考点五 综合演练
【例题30·综合题】(2010)2010年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B公司交付价值100万元的货物,B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向A公司签发了一张见票后1个月内付款、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2010年2月25日,A公司向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2010年3月10日,A公司为向D公司支付货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2010年3月11日,D公司为清偿所欠E公司的债务,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同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2010年3月20日,E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以抵偿货款。
2010年4月1日,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B公司未按约定如数交付汇票金额”为由拒绝付款。2010年4月2日,F公司取得“拒付理由书”。2010年4月10日,F公司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公司同时发起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共105万元。但是,A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B公司以F公司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D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E公司以F公司未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货物为由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问题:
1.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A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3.B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4.D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5.E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成立。根据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作为汇票承兑人,便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在本题中,A公司向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所以C银行就有了无条件付款的义务。
2.不成立。根据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2)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所以,在本题中,出现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完全合理。
3.不成立。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未按照前述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在本题中,虽然F公司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但是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4.成立。根据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在本题中,D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同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然而E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故原背书人D不承担责任。
5.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在本题中,E公司与F公司有买卖关系,F公司未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货物,由于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所以行使对人的抗辩,所以E公司拒绝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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