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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预习重点(77)

发表时间:2011/11/22 15:45:5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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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预习重点(77)

五、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一)专利权的期限(记忆)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期满不能续展。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链接:商标的期限、起始点以及续展要求)

【例题·单选题】(2009年)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是( )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A.10 B.15

C.20 D.25

『正确答案』A

(二)专利权的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2.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三)专利权的无效

1.程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效力:

(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溯及力。(理解)

(3)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四)专利权的实施许可

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 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除前述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补充】普通许可:让与人在许可范围内许可他人,并且可以自行实施

排他许可: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可以自行实施

独占许可: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也不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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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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