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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资产评估》辅导:第五章节(12)

发表时间:2010/6/13 9:43:0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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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基准地价修正法

注:基准地价修正法,与市场法的原理是一致的,只是参照物价格采用的是基准地价。该方法精度取决于基准地价及其修正系数的精度,一般作为辅助方法,可以快速方便地进行宗地地价评估。

一、基准地价的含义

1.基准地价定义

按照城市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分别评估的商业、住宅、工业等各类用地和综合土地级别的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基准地价是已知的,政府会进行公布,并定期修正,一般几年修正一次。

2.标定地价

市、县政府根据需要评估的,正常土地市场中,具体宗地在一定使用年限内的价格。

二、基准地价测算的基本思路。

1.基准地价的确定:选择样点土地,根据交易案例,对样点地价进行各因素调整,得到标准宗地地价,然后根据评估区域内的标准宗地地价求取基准地价。

2.利用基准地价,评估标定地价

标定地价评估可以以基准地价为依据,根据土地使用年限、地块大小、形状、容积率等条件通过系数修正进行评估得到。

在基准地价评估项目中,一般都要编制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以满足评估标定地价的需要。

三、基准地价的特点与作用

(一)基准地价的特点

1. 基准地价是土地使用权价格;

2. 基准地价是区域性价格;

这个区域可以是级别区域,也可以是区段,因而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通常为区片价和路段价,或两者结合起来共同反映某种用途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3. 基准地价一般都要覆盖整个城市建成区的;

4. 基准地价必定是平均价格;

5. 基准地价是单位土地面积的地价;

6. 基准地价具有现实性,是评估出的一定时期内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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