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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第二章精讲(6)

发表时间:2011/7/12 11:02: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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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注册税务师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三)动产所有权的取得(P110~111)

1.依法律行为而取得

(1)双方法律行为(如基于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易合同而为的"交付");

(2)单方法律行为(如受遗赠)。

2.依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

(1)继承,包括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2)法院判决、强制执行;

(3)公用征收、没收、罚款;

(4)收取孳息。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孳息所有权一般由原物所有权人取得;但所有权与用益物权分离的应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5)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

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例题·单选题】根据《物权法》,所有人不明的地下埋藏物,若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     )内无人认领,则归国家所有。(2010年)

A.1个月      B.2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答案】C

(6)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

无人认领的遗失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7)无人继承的遗产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集体组织所有。

(8)先占

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

【解释】某城市拾荒人在垃圾箱中拾到被丢弃的一件棉袄,拿回家以后发现棉袄里夹一只钻戒。本题中,被丢弃的棉袄属于无主动产,该拾荒人可以基于先占取得该棉袄的所有权;但是,棉袄夹层中的钻戒,属于遗失物,而不是无主物,拾荒人应当将钻戒返还失主或上交国家有关部门,而不能主张因先占取得该钻戒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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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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