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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重点概述(12)

发表时间:2012/2/20 11:00:3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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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2.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规定

熟悉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规定--180天的认证期。注意铁路小件快运的运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作为运输费用抵扣进项税额;以邮寄方式购进和销售货物发生的邮寄费,不允许抵扣。

熟悉"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处理"。(编号简12)

具体情形
处理措施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
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
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
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
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
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只要是丢一个,都是以原件做记账凭证,以复印件作为留存备查)

3.进项税额的扣减

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4.进项税额转出

(1)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用途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情形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外购货物进项税额转出
损失货物的账面价值×适用税率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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