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基础知识精讲辅导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四节 税 率(掌握)
一、设计原则(一般了解)
个人所得税不同所得项目有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之分。比例税率需要考生记忆。
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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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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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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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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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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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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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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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的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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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它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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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征和加成征税规定--都是针对比例税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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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税率20%(8个税目)
特别掌握:其中加征或减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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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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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产租赁所得: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暂减按10%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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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储蓄存款利息:从2007年8月15日起减按5%的税率
从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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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务报酬所得: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以上有加成征收,即20000元至50000元,税率30%,50000元以上,税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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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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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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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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