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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精讲第八章6

发表时间:2012/4/24 9:25: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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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第八章 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的知识点精讲辅导,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九、代理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分为三部分:(1)第1~10栏:销售额;(2)11~24栏:税款计算;(3)第25~38栏:税款缴纳。

主表的整体架构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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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额
      第1~10栏
      (1)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第1项=第2+3+4项
      ①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第1项=第2+3+4项
      ②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
      对应附表一第一部分: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
      (2)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第5栏的数字包括第6栏的数字)
      第6项“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
      对应附表一第二部分: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
      (3)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
      免抵退税申报表
      (4)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第8项=第9+10项
      第8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对应附表一第三部分: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
      税款计算
      第11~24栏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11~20栏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庆江苏河北
      山西吉林辽宁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内蒙古
      河南湖南甘肃广东湖北海南四川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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