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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熟悉)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反向列举):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解释】研究阶段已经费用化的扣除项目,形成无形资产的,不能重复扣除。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能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3.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4.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得分次或者一次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有( )。
A.外购商誉
B.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C.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计提的折旧
E.自创商誉
【答案】BDE
【例题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年。(2011年)
A.3 B.5 C.7 D.10
【答案】D
【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2.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2012年新增)
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了解)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应在一个年度以上或几个年度进行摊销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注意】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不等同于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则要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解释】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例题1·多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需要同时符合的条件有( )。
A.修理后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B.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C.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1年以上
D.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计税基础的50%以上
E.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计税基础的30%以上
【答案】BD
【例题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下列支出不能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是( )。(2011年)
A.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B.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C.外购房屋发生的装修费用
D.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答案】C
【解析】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选项ABD都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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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