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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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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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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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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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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6)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7)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8)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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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停复议程序
(2)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3)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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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
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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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法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5)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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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程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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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中止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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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中止第(1)~(3)项的情形,中止行政复议的,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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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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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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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举(或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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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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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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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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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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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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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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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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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层级仅次于宪法,不得与宪法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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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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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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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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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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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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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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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层级低于宪法和法律,高于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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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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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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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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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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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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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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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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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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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治地方权力机关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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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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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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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条约国际协定以及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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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法的渊源理论,( )属于行政法规。(2008年)
A.《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
B.《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C.《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D.《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E.《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选项B的制定主体是国家税务总局,属于部门规章。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行政法理论和法律规定,有权制定行政规章的主体有( )。(2009年)
A.交通运输部
B.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C.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D.国务院办公厅
E.海关总署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的。
地方规章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
国务院办公厅是国务院办事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无权制定行政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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