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预计于2014年6月21、22日,为帮助考生有针对性的进行各科目的复习,小编特为您搜集整理了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的一系列资料,希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七、邮电通信业营业税的规定
1.邮物物品销售
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及其他公司和中国网通有限公司及其他公司开展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电信服务业务的过程中,其附带赠送的电信服务是无偿提供电信劳务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其附带赠送实物是电信单位无偿赠与他人实物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计税依据
(1)以取得收入的全额确定营业额,如:邮汇、传递函件或包件
(2)以差额确定营业额,如:报刊发行、邮政储蓄
(3)电信部门以集中受理方式为集团客户提供跨省的出租电路业务,由受理地区的电信部门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减除分割给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的价款后的差额为营业税计税依据;对参与提供跨省电信业务的电信部门,按各自取得的全部价款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
(4)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政电信业务及其他服务并由邮政电信单位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合作方价款的余额为营业额。
八、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的规定
1.税目与税率
广告的播映属于“服务业———广告业”征税范围。
出租文化场所属于“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范围。
2.税收优惠
九、娱乐业营业税的规定
1.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及其他服务也按照娱乐业征税。
本税目征税范围,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桌)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
2.对中国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娱乐业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3.自2009年1月1日起,娱乐业适用5%~20%的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十、服务业营业税的规定
税目与税率——5%
(一)代理业
(二)旅店业
(三)饮食业
(四)旅游业
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所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项目征税。
(五)仓储业
(六)租赁业:主要指经营性的租赁。
融资租赁,属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
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本税目征税,而对于从事远洋运输业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
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项目征收营业税。
(七)广告业
广告代理业按“广告业”征税。
对于报社、出版社根据文章篇幅、作者名气等向作者收取的“版面费”收入,按照“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征收营业税。
(八)其他服务业
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属于其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税收优惠(6、9、10、11、12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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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