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辅导:营业税(20)

发表时间:2011/4/19 11:38: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注册税务师课程 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2011年注册税务师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八节 服务业营业税的规定

一、税目与税率——掌握

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

税目包括:

1.代理业:

注意:

(1)代理报关业务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税

(2)金融经纪业,不按照服务业交税,按金融业交税。

(3)服务性单位将委托方预付的餐费转付给餐饮企业,并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收取服务费的,按此税目征税

(4)无船承运业务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税

(5)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09新增)

2、旅店业――提供住宿服务业务

3、饮食业

4、旅游业: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索道、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车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征税。

5、仓储业

6、租赁业:

注意:

(1)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转租给他人的行为属于租赁行为,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税。(09新增)

(2)融资租赁:不按本税目征,属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

(3)远洋运输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干租业务按本税目征税;远洋运输的程租和期租以及航空运输的湿租属于“交通运输业”征税范围。

(4)双方签订承包、租赁合同,将企业或企业部分资产出包、租赁、出包、租赁者向承包、承租者收取的承包费﹑租赁费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费。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属于企业内部分配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①承包方以出包方名义对外经营,由出包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②承包方的经营收支全部纳入出包方的会计核算。

③出包方与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润为基础。

(5)酒店产权式经营业务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务按照约定收取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

(6)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

7、 广告业

对报社、出版社根据文章篇幅、作者名气等向作者收取的“版面费”收入,按此税目征税

8、其他服务业

指以上业务以外的服务,如沐浴、理发、洗染、照相、设计、制图、勘探等,设计是指专门从事设计的行业,不参与建设。

注意:

(1)航空勘探、钻井勘探、爆破勘探,属于“建筑业“征税范围。

(2)纳税人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行为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其取得的收入中属于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属于其他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09新增,参见教材69页)

下面内容需要剪声音,请仔细听!!

(3)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属于其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09新增)

精讲第21讲(1)完

二、纳税人

三、计税依据-掌握

服务业的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服务业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代理业营业额的确定

代理业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

相关推荐: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辅导:营业税汇总一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辅导:营业税汇总二

编辑推荐: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 网络课堂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信息免费短信提醒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预订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税务师考试

        [考霸通关班]

        4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480

        了解课程

        896人正在学习

      • 税务师考试

        [考霸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3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