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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制度辅导(3) 税收相关法律民商法律制度第四章

发表时间:2010/11/9 14:37: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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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因订立合同而作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程序。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一)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合同的订立,从法律上可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根据《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根据《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变更。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有效要件是:(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4)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根据《 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 性变更。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例题3】A公司于5月1日通过邮局向B公司发去一要约,并请对方在5月29日前作出答复。该要约于5月6日到达B公司所在地邮局,邮局于5月7日送至B公司传达室,B公司业务人员于5月8日看到该要约。要 约的生效时间是( )

A.5月8日

B.5月7日

C.5月6日

D.5月1日

【答案】B

【解析】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例题4】甲于3月5日向乙发出要约,乙于3月7日收到要约,然后于3月20日向甲发出承诺,甲于3月22日收到承诺。该合同于( )成立。

A.3月5日

B.3月7日

C.3月20日

D.3月22日

【答案】D

【解析】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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