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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第七、十一章重点10

发表时间:2011/11/17 11:04:5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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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

第二节 消费税纳税申报与纳税审核代理实务

一、消费税的基本规定

1.熟悉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征税环节--14个税目,可能出选择题

消费品
征税环节
1.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零售环节纳,其他环节不纳
2.卷烟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环节
3.其他应税消费品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

2.纳税人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税,其他应税消费品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税;卷烟批发环节加征5%消费税。

3.税率(具体税率不用记,但税率形式需要掌握)

消费品
税率形式
啤酒、黄酒、成品油
从量定额
卷烟、白酒(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
复合征税
其他应税消费品
从价定率

注意从高适用税率的情形: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的;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及账务处理

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
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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