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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重点概述(22)

发表时间:2012/2/21 10:48:4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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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与纳税审核代理实务

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规定

(一)纳税人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2.注意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划分,及其纳税义务。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工资薪金征税的规定

居住时间
纳税人性质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税额计算公式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并且不由境内机构、场所雇主负担)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90日(或183日)以内
非居民
免税
×
×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总额
90日(或183日)~1年
非居民
×
×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总额
1~5年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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