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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及年限
无形资产的摊销,采取直线法计算。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l0年。
【例题·单选题】某市区的一个企业,2010年转让一项两年前购买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购买时是60万元。转让的收入是65万元。摊销期限是10年。转让无形资产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考虑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A.3.8 B.4.25 C.3.58 D.3.36
[答疑编号1752010607]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转让过程中应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5×5%×(1+7%+3%)=3.575(万元)
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60-(60÷10×2)=48(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65-48-3.575=13.42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3.425×25%=3.36(万元)
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
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准予扣除: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解释1】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解释2】大修理支出:(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4.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五、存货的税务处理
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六、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
1.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2.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七、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
企业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八、新增内容:
关注选择题:
(一)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P28)
第六节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一、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P29
【关注】(三)、(四)、(五)、(九)、(十一)
(三)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贷款类债权
(五)股权投资
(九)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十一)企业境内、境外营业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分开核算,对境外营业机构由于发生资产损失而产生的亏损,不得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
(一)税前扣除审批
1.自行计算扣除与审批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2.审批权限:
(1)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所形成的资产损失,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资产损失的具体审批事项后,报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审批。
(2)其他资产损失按属地审批的原则,由企业所在地管辖的省级税务机关根据损失金额大小、证据涉及地区等因素,适当划分审批权限。
(3)企业捆绑资产所发生的损失,由企业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批。
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应对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申请即报即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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