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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辅导(3) 2011年税法二第九章

发表时间:2010/11/8 11:15:3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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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以每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二)税率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1、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2、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3、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4、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 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

(三)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耕地面积×适用定额税率

考点是税额的计算,必考内容,一般以计算题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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