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第七、十一章重点4

发表时间:2011/11/17 10:55:0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

二、掌握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一)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但注意用红字贷记销项税额

1.适用税率的审核

2.销售额的审核

(1)不同结算方式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应税销售额的范围 (价外费用的范围);

(3)如何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4)以旧换新、还本销售、折扣、包装物押金(租金)、以物易物、销货退回、视同销售以及售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注意:

视同销售以及售价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时:核算顺序;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

注意核算销售额的顺序
第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第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第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只征收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成本利润率为10%
既征增值税,又征消费税的
a.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b.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
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c.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

(二)销售自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非常重要,包括开具发票的处理——是否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容易出简答题或在综合题中涉及到)(编号简11)

纳税人
分类
税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
销售使用过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1)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售价/(1+17%)×17%
(2)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税务师考试

        [考霸通关班]

        4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480

        了解课程

        896人正在学习

      • 税务师考试

        [考霸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3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

      各地资讯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庆江苏河北
      山西吉林辽宁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内蒙古
      河南湖南甘肃广东湖北海南四川云南
      贵州广西陕西西藏宁夏新疆青海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