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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律制度辅导(22) 税收相关法律行政法律制度第六章

发表时间:2010/10/11 13:14:3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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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例题9】天河县公安局对袁某车辆登记错误,袁某向天河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天河县政府作出复议决定,撤销天河县公安局对袁某车辆的错误登记,责令其限期重新登记。但是,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送达后,天河县公安局拒绝进行重新登记。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本案应由( )责令天河县公安局限期履行。(2009年)

A.天河县法院

B.天河县政府

C.天河县政法委员会

D.天河县检察院

【答案】B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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