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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刑事诉讼法重点精讲(6)

发表时间:2011/6/24 12:03:5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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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注册税务师课程 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2011年注册税务师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二、辩护和代理

(一)辩护

1.辩护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是指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被控告的内容进行反驳和辩解,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的一项诉讼制度。

2.辩护的种类

按照辩护产生方式,可将辩护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三种。

辩护

自行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行使自我辩护的权利。

委托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委托律师或者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公民充当辩护人,出庭为自己被指控的罪名进行辩护。

指定辩护

可以指定

有公诉人出庭的案件,被告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应当指定

1)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例题】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情形是( )。(2006年)

A.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B.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C.被告人是盲、聋、哑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D.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选项BCD属于“应当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只有选项A属于“可以指定辩护人”的情形。

3、辩护人的范围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担任辩护人:①律师;②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能充当辩护人:①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②本案的证人;③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牵连的人;④现职的公安、检察、审判人员以及任期内的人民陪审员;⑤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此外,⑥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也不得担任辩护人。

补充:④⑥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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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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