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愿与合法的调解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法院调解,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问题,本着相互谅解的精神进行协商,或者通过协商对权利义务问题达成一定协议,以解决纠纷。调解是人民法院的一种结案方式。
调解原则的内容包括:(1)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应当重视调解结案,凡能调解结案的,就不采用判决的方式。
(2)人民法院调解的手段是对当事人多做说服疏导工作,通过说服教育,宣传法律和政策,调解结案。
(3)法院调解应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进行,不能强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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