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拘传 2011年税收相关法律民事诉讼法知识点归纳第三篇第二章

发表时间:2010/12/7 13:15:0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三、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所采取的强制性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法定强制方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一)拘传

拘传,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没有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传必须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或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拘传,要填写拘传证后方可执行。

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

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被拘传人。

相关推荐: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归纳汇总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归纳汇总
编辑推荐:
◆在线观看赵鸿祥老师对《税收相关法律》的精彩讲解
◆为帮助广大注册税务师考生复习备考,中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网特为您提供了保过班辅导课程,点此直接报名>>
◆如果您想购买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用书,您可以在中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订购,点此直接订购>>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税务师考试

        [考霸通关班]

        4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480

        了解课程

        896人正在学习

      • 税务师考试

        [考霸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3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