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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辅导(3)

发表时间:2011/12/30 14:42:2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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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辅导

三、一般侵权行为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发生是侵权行为发生赔偿义务的前提。

2、行为的违法性。

3、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的过错。

【例题】一般侵权行为应当具备( )等要件。(2005年)

A、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B、行为的违法性

C、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D、行为人的故意

E、行为人的过错

答案:ABCE

解析:本题考核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

四、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针对某些侵权类型,法律对其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予以特别规定的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的特征:

1、特殊侵权不采用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过错要件。

2、从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效果看,特殊侵权行为通常不是由造成损害的具体行为人承担责任,而是由与该损害有关系的人来承担责任。多为替代性责任,如监护人的责任、动物致损的责任、职务责任等。

3、特殊侵权行为以法律明确的特殊条款作为承担责任的依据。

4、特殊侵权行为在举证责任上与一般侵权行为存在不同。

提示:(1)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主要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也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具体而言,建筑物等倒塌脱落或坠落致人损害以及法律法规没有作出特别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行为中适用无过错原则的主要是国家赔偿(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职务中的侵权)、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污染环境致人损害、产品责任、地面施工致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等。

【例题1】目前我国民法理论和实践普遍地将( )视为特殊侵权行为。(2006年)

A、产品侵权

B、侵犯名誉权

C、侵犯隐私权

D、高度危险作业侵权

E、破坏婚姻自主权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特殊侵权的范围。在我国民法中,特殊侵权一般包括:职务侵权、产品侵权、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环境污染侵权、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建筑物致人损害、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等侵权行为。选项AD均属于特殊侵权,其他三项属于一般侵权行为。

【例题2】根据侵权行为法理论,特殊侵权行为的特点有( )。(2009年)

A、以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归责原则

B、法律对其构成要件予以特别规定

C、法律对其法律效果予以特别规定

D、没有免责事由

E、以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为主要归责原则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特殊侵权行为的特点。选项A、E错误,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主要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也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选项D错误,存在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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