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考前冲刺阶段,小编特为您搜集整理了2012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的一系列冲刺训练题,希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四、综合题
1. 某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进出口经营权),2011年9月份和10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9月份:
(1)国内购进业务:购进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500000元、增值税额85000元,支付购货运费,取得运输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25000元、建设基金5000元,运输途中因管理不善丢失5%。
(2)销售业务:在国内销售实木地板,取得含税销售额280800元;出口实木地板取得销售额折合人民币500000元。
(3)其他业务:企业开发新型素板,生产成本95000元,将其中的20%用于连续生产实木地板,其余作为样品分发给各经销商。
10月份:
(1)进口业务:进口一批素板,支付国外买价200000元、购货佣金20000元,到达我国输入地起卸以前的运输装卸费30000元,保险费无法确定,保险费率为3‰,完税后海关放行,取得税款缴款书。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输费70000元,取得货运发票。
(2)国内购进业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劳保用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30000元;购进素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000元、增值税额34000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20000元、装卸费用10000元,取得运输发票。
(3)销售业务: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给甲商场实木地板,不含税总价款700000元,合同约定本月收取60%的货款,剩余款项下月收取,该地板厂按全部价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平销返利方式销售给乙代理商瓷砖地板,不含税销售额800000元,本月代理商销售业绩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地板厂向其返利120000元,取得乙代理商开具的普通发票。
相关资料:该地板厂进口素板关税税率为10%;素板、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10月初库存外购素板买价20000元,10月末库存外购素板买价120000元,外购素板均用于生产实木地板,实木地板成本利润率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增值税退税率13%,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当月认证抵扣。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2011年9月该地板厂应退增值税()元。
A.65000
B.9665
C.12020
D.7665
(2)2011年9月该地板厂应缴纳消费税()元。
A.41200
B.17250
C.16200
D.12000
(3)2011年10月该地板厂进口环节应缴纳税金共计()元。
A.85756.50
B.81834.25
C.78895.98
D.78660
(4)2011年10月该地板厂应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元。
A.213800
B.168390.49
C.120790.49
D.147990.49
(5)2011年10月该地板厂应向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元。
A.56644.26
B.35000
C.16644.26
D.11644.26
(6)下列关于地板厂发生的各项业务的税务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劳保用品,进项税不得抵扣
B.以平销返利方式销售瓷砖地板,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680000元
C.该地板厂9月份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134元
D.该地板厂10月份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2952.43元
E.外购素板已纳的消费税可以按照生产领用数量从应纳消费税额中扣除
答案及解析
四、综合题
1. [答案]
(1)
[答案]D
[解析]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000×(17%-13%)=20000(元)
当期销项税额=280800/(1+17%)×17%+95000×(1+5%)/(1-5%)×(1-20%)×17%=55080(元)
当期应纳税额=55080-{[85000+(25000+5000)×7%]×(1-5%)-20000}=-7665(元)
免抵退税额=500000×13%=65000(元)
当期应退增值税7665元,免抵税额=65000-7665=57335(元)。
(2)
[答案]C
[解析]应缴纳消费税=280800/(1+17%)×5%+95000×(1+5%)/(1-5%)×(1-20%)×5%=16200(元)。
(3)
[答案]B
[解析]关税完税价格=(200000+30000)×(1+3‰)=230690(元)
进口关税=230690×10%=23069(元)
组成计税价格=(230690+23069)/(1-5%)=267114.74(元)
进口增值税=267114.74×17%=45409.51(元)
进口消费税=267114.74×5%=13355.74(元)
进口环节应缴税金合计=23069+45409.51+13355.74=81834.25(元)。
(4)
[答案]B
[解析]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45409.51+70000×7%+30000×3%+34000+20000×7%=86609.51(元)
当期销项税额=700000×17%+800000×17%=255000(元)
当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255000-86609.51=168390.49(元)。
(5)
[答案]C
[解析]当期准予抵扣的消费税=(20000+267114.74+200000-120000)×5%=367114.74×5%=18355.74(元)
当期应向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700000×5%-18355.74=16644.26(元)。
(6)
[答案]DE
[解析]选项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劳保用品,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可以抵扣;选项B:以平销返利方式销售瓷砖地板,支付的返利不得冲减销售额,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800000元;选项C:9月份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7335+16200)×7%=5147.45(元);选项D:10月份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68390.49+16644.26)×7%=12952.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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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