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诉与上诉的区别
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不同于上诉。两者的主要区别有:
(1)申诉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上诉的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
(2)申诉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上诉的主体是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被告人的辩护人及近亲属。
(3)受理申诉的机关既包括原审人民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也包括与上述各级人民法院对应的人民检察院;而受理上诉的机关只能是原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4)对于申诉,法律没有规定期限,只要在判决、裁定生效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申诉;而对于上诉,法律规定了期限,即对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期限分别是10日和5日。
(5)申诉只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材料来源,不能停止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上诉必然引起第二审程序,导致一审判决、裁定不能生效。
相关推荐:(责任编辑:)